“云南昆明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1月31日下午,云南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云南昆明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在五华区正式启动。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陈洪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二级调研员陈文旌,五华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各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项目启动会。
启动会上,五华区司法局副局长温晓燕宣读了《云南昆明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云南昆明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庆锋介绍了试点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领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试点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二是注重协调,强化责任。试点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有序实施,各部门要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宣传,扩大效能。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把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标准化试点建设标杆。
随后,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陈洪涛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细化方案,实化举措,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试点工作按要求、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要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三是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用标准规范服务,靠服务完善标准,将标准化服务变为自觉行动,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二级调研员陈文旌对试点项目的创建表示祝贺,并强调:五华区司法局作为试点承担单位,一是要梳理职能职责,提炼标准,做到“写我所做,做我所写”。二是要收集相关标准,开展标准编制,做到“有标贯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低标提标”。三是要建立标准体系,各部门既要形成关联,也要建立自己的标准。四是做好标准实施,要按季度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标准实施情况。五是形成工作台账,要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做到出经验、出亮点、出成绩、出榜样。
启动会后,组织召开了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训会。邀请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信息研究室高级工程师杨帆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题,开展了标准化试点建设第一次培训,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
下一步,五华区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实施运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措施,以标准化理念引领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