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试点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湖北省检察院试点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2013-08-26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正义网武汉8月25日电(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戴小魏) 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部署会并讲话。
会议对主办检察官的选配、管理、监督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根据安排,试点单位包括含省院在内的各级检察院59个。除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基层院外,省院、市级院和其他基层院试点业务范围限于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公诉、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据介绍,主办检察官经检察长授权,依法履行执法办案职责,享有一定范围的办案决定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院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在推进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过程中,开展了突出主办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探索。今年年初,湖北省检察院作出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改革部署后,立即启动了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通过理论研究、实地调研、专题研讨等,出台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