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海口出台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2013-08-2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张宁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获得批准,规则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其代表资格终止。
规则提出,海口市人大代表应当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会前应当书面向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请假;会议期间应当书面向大会秘书长请假。原选举单位应当对市人大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其代表资格终止。
规则还提出,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大会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测指标草案、预算收支表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一并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或者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