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再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
百度再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
2013-09-03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
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林平 通讯员黄硕)认为竞争对手竞争行为不正当,违背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近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将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两个公司网站首页、《法制日报》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
百度公司诉称,百度公司所属的www.baidu.com网站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网站,该网站每天接受全球4.1亿人次访问请求,在中文互联网市场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同样是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与百度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其中,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开发了360极速浏览器客户端软件,通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管理的360安全中心(www.360.com)供网民下载安装运行,同时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360搜索(www.so.com)也是中文搜索引擎网站。
百度公司近期发现,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百度公司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网络用户安装运行360极速浏览器、并在浏览器标签页使用百度搜索引擎进行搜索时,会自动弹出网站预先设置的含有10个热搜词的下拉菜单,上网用户点击其中任一热搜词,都将自动跳转至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360搜索(www.so.com)的相关搜索结果页面。360极速浏览器还通过在其标签页捆绑网址导航站,利用网址导航站实施同样方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百度公司认为,两公司的上述行为,故意仿冒、混淆搜索框和搜索结果,搭便车以劫持百度流量,是对我公司明目张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给百度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