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定期抽查“老赖”名单 避免选择性执法
最高法:将定期抽查“老赖”名单 避免选择性执法
2013-11-05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作者:admin人民网郑州11月5日电(记者 李婧) 今天,最高法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最高法将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出现因案外因素导致相关被执行人应当纳入而未予纳入的情况,避免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法。
据悉,最高法将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与此同时,全国法院还将定期就辖区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制度实施情况作定期发布,保证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充分掌握相关信息。
为避免出现因为人情因素、地方保护因素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没有被纳入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任何主体,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均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绝出现因案外因素导致相关被执行人应当纳入而未予纳入的情况。避免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法。最高人民法院将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国法院实施制度的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对应当录入而未录入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申请执行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反映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未被纳入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查实后将坚决予以纠正。
最高法:“老赖”名单信息既要披露又要适当保护
人民网郑州11月5日电(记者 李婧) 今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发布会上,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问:采用集中发布的形式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基于什么考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有退出机制?是不是履行以后当即删除?还是要保留一段时间?有没有异议制度?如何保护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方式,目前以新闻发布会集中对一批名单进行发布,这只是方式之一。采取这样的方式主要是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也就是做到人所共知,家喻户晓。只有这样做,才能发挥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作用,压缩他的社会生活空间。因此集中公布只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社会的知名度。常态性的发布方式应当是及时的、不断的,根据随时发生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往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输送,这种输送方式能够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时效性。
刘贵祥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会立即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予以删除。
刘贵祥介绍,保护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隐私问题,最关键的是把握信息公布的度。比如个人信息,在公布身份证号码时采取了区别其他人的公布方式,把一些相应的数码隐去了。采取这种方式,对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