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57件代表建议已办理完毕
最高检:57件代表建议已办理完毕
2013-11-18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高检院承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工作全部结束,代表称“与检察院的沟通很顺畅”
11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代表常委会办公厅通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756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基本办理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时称,今年高检院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5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代表建议着重关注三类问题
高检院今年负责办理的57件建议由28个代表团共计185名全国人大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其中独办15件、分办19件、主办5件、协办13件、参阅办理5件。建议内容包括三类:
一是关心关注检察职能的行使和完善。这类建议有26件,占建议总数的45.6%。建议涉及检察职能各个方面,代表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寄予厚望。
二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建议针对性强,建议多数是由从事律师、检察、审判等法律职业的代表在深入调研后提出的,既指出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又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改进意见和措施。这类建议有16件,占28.1%。围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后遇到的问题,代表从推进检察机构和编制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和检务保障等方面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三是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建议符合法治实践需要。这类建议有15件,占26.3%。代表对司法热点问题的普遍关注,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完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跟踪回访电话座谈齐上阵
相对于代表高质量、有针对的建议,高检院将提升办理水平作为对本次工作的根本要求。
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承办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落实;高检院领导和办公厅、承办部门负责人对办理工作逐级把关,对每件建议的答复不仅要求有实质性的内容,而且答复意见要有针对性、措施要明确。
坚持和完善办理流程规范。及时下发了《关于办理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坚持和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在检察内网上实时公告建议办理进展情况,随时了解办理动态,有效地协调、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时完成办理工作。
衡量办理工作成效的最直接标准是代表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中,高检院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并积极回应代表关切的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代表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他们所提建议的背景情况和真实意图,切实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广东代表团的陈伟才代表提出《关于追究电信运营商法律责任,有效治理电信诈骗的建议》,在接到沟通电话时他补充说,“不仅要有司法解释作相应规定,还要在司法实践中解决问题,严惩电信诈骗。”
同样来自广东代表团的叶国先代表在电话沟通中提出新观点,“检察机关的‘五进’活动非常好,建议区分企业的大、中、微型等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方式。”他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是在企业开展法制教育。
除电话沟通和书面答复代表外,高检院还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与沟通,并及时跟踪回访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集团总裁吴建平代表对此深有感触地说:“与检察院的沟通很顺畅。”
今年,高检院对重点办理的、代表通过调查研究形成的、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各承办部门基本都进行了当面沟通。
6月4日,高检院在湖南与秦希燕、向平华、周海兵等代表进行了座谈,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计划财务装备局除与毕生忠、李小松、王玉虎代表电话联系外,还委托青海省检察院计财处处长走访各位代表,代表对此表示非常满意。7月16日、24日,高检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了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当面听取来自系统内外、基层一线代表对检察工作和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对高检院主动联系、加强沟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帮助、支持、监督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
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是落脚点
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代表所提问题及意见建议多数已列入检察工作计划解决或正在解决。
今年来自广西、甘肃、上海、海南等代表团的12名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建议。对此,高检院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吸纳司法改革成果和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在加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人权益保护方面,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齐奇、应勇等代表分别提出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制定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的建议,冯玉萍、张占宇、王家娟代表联名提出制定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实施细则的建议。高检院认真研究吸纳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已着手修改2006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并着力推进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已成立独立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540个,未检工作办公室389个,专业办案组1346个,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改革是代表建议集中的一个热点。针对近年来极少数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携款外逃问题,王庭聪代表提出完善监管制度、防范打击贪腐资产外流的建议,高检院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增加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规定,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国际反腐败和反洗钱合作,通过引渡、遣返、劝返等方式,及时将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并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资金予以冻结和追缴。
围绕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刘锦兰、何健忠、罗进、高毅进等代表提出预防职务犯罪不能“公私分明”,叶国先代表提出在企业开展法制教育,姚晓英代表提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等建议,高检院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目前,“五走进”活动进展良好、成效显著,代表给予了充分肯定。
吸收代表建议制定完善司法解释,加强队伍建设
高检院还加大建议转化力度,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和完善司法解释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推动力量。如针对阎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生产、制售假食(药)品力度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建议》,已于2013年4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发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5月4日起施行。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稿)》的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针对韦飞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建议》,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尽快出台《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严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法网。
许多人大代表对检察队伍建设给予了极大关心,尤其是对当前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人少案多、急需增加人员编制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今年,来自河南、山西、广东、重庆等代表团的19名代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单独或联名提出增加检察人员编制、落实检察官待遇、完善人才培训和管理等建议。高检院已责成机关各职能部门,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职能变化情况以及所需增加人员编制问题开展广泛、深入调研,现已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向中央编办汇报。下一步,高检院将结合代表的建议,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编制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内部挖潜力度,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编制管理和人员配备,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切实解决人少案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唐姗姗/正义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