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新面孔 改革新气象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创新发展工作述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商汤在器皿上刻下这句警语,简洁隽永。
三千多年后的今天,创新精神——这一中华民族鲜明的禀赋、中华文化深沉的内蕴,依然折射出向上的朝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以敢为人先的勇气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跨行政区划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家事审判庭……一张张新面孔带来司法改革新气象,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树立起一个个崭新的里程碑。
消除诉讼“主客场”
下移审判机关重心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使命在身,则一刻不可松懈,改革创新的脚步也一刻不能停止。
为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消除诉讼“主客场”现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2014年末,我国首批两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地方领导干预司法。自诞生之日起,跨行政区划法院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扬公平正义,树法律权威。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最大的期待,也是人民法院永恒的目标。
为了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驻地方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底,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了四个巡回法庭,实现了巡回法庭的合理布局。从此,更多地区的人民群众有了便捷的诉讼渠道,最高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变得触手可及。
化解产能过剩
护航美丽中国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才能始终走在前列,人民法院深谙此理。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步入新常态。为适应新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法院勇于担当,用创新手段破题,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要求直辖市应当至少明确一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据统计,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个法院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其中包括3个高级法院、57个中级法院、30个基层法院。
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环境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中国需要司法保护。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更多获得感。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截至2017年4月,全国法院共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18个高级法院、149个中级法院和128个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福建、贵州、江苏等法院还构建了覆盖三级法院的较为完善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
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
涉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司法成为护卫民族创新力量的保护伞,成为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这其中,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至关重要。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增长,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人民法院不畏艰难,积极探索,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用创新的手段推动创新。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同年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挂牌成立。
成立以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赢得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创新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为了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红利。
2017年8月18日,中国首个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该院平均开庭时间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进入新的阶段。
针对互联网案件的特点,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关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低成本”“快审理”等诉讼需求,将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改革创新的成果,带着新技术释放的活力,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一张张法院新面孔出现,一项项改革举措出台,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上,蹄疾步稳。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带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砥砺奋进,带着锐意进取的斗志拼搏向前,人民法院勇立潮头、再谋新篇,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用一个个崭新的里程碑迎接着人民司法事业更加美好的明天。(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