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的新华章 ——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综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是一个时代最准确的坐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在这个5年为期的伟大征程中,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积极贡献。
狠抓执法办案,履行司法机关第一职责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对人民法院而言,千忙万忙,不抓执法办案就是瞎忙。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令出,即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立刻将这一要求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目标。
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近8万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8000万余件。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
——依法审结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湄公河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农产品流通。
——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法院在永兴岛开庭审判被告人何君挺、何君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三沙群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系列案件,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审理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家属诉孙杰、加多宝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传播法治正能量。
——平等保护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及外国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顺利执结国内外广泛关注、延续70余年的“中威”执行案。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5年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解决“民告官难”问题。
——加强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辖。
——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出台并落实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对陈满等冤错案件当事人依法赔偿。
公正的审判之后更需要有力的执行,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正式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力图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在广东、浙江等10个地区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组建执行裁判机构,探索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出台执行案件转破产审查的规定,理顺“执转破”工作机制,使一大批“僵尸案件”从执行程序进入破产程序。
——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网络查控系统,为3440.3万余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800.9亿元,查询到车辆3100.1万辆、证券522.1亿股、船舶36.3万艘、互联网理财存款32.5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减少了拍卖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和成交价,也为当事人节约了佣金、降低了成本,同时有效遏制了司法拍卖中的腐败,实现违纪违法“零投诉”。自2017年3月1日至年底,全国超过3000家法院共计上拍标的物22.8万件,除仍在公告中等情况,已成交10.6万件,成交额2311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2.36%,溢价率53.6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1.2亿元。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59.4万人次,限制购飞机票936.4万人次,限制购高铁动车票367万人次,184万人次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发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他强调:“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5年来,全国法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之路上砥砺前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
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确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
2017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300多人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全国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实现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一项项政策出台,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准落地。
——纠正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决引以为戒,强化办案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坚持有错必纠,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
为了让正义不再迟到,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国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机制……一项项重要制度安排落地,各地也积极进行探索:
2016年,浙江温州两级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率达73.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将数据化、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截至2017年11月底,18个试点地区共确定试点法院、检察院各281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45%。
——实施立案登记制,打官司难成为历史。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同时,跨域立案、律师调解等司法便民利民机制继续拓展。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7省市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当事人可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探索建立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11省市试点律师调解制度,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试点省市积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律协建立常态化全方位合作机制,四川全省118个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113个,2017年1至10月调解各类纠纷25561件,调解成功率54%。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综治办等14家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两次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118家试点法院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90%的法院成立专门家事审判机构,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情况调查、案后跟踪回访制度,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整治网络,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6个巡回法庭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近服务群众,而且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截至2017年9月,6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1751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开始试点,做到一网办案、一键理赔、快速处理,让纠纷解决更方便、更快捷、更透明;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初步建立,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新设知识产权法庭、破产与清算审判庭、金融法庭;上海率先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在改革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将继续披荆斩棘、滚石上山、闯关夺隘,不断增强改革举措的精准落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平台用起来简单便捷,整个立案过程用时不到5分钟。立案后,直接通过平台转送到了业务部门办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戴毅力介绍了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易诉”平台的功能。
1月24日,该院成功办理重庆全市首起通过“易诉”平台立案并调解结案的案件。
原告张某春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居民,与荣昌区居民吕某勇因离婚后小孩抚养产生纠纷,在获悉“易诉”平台运行后,他在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了立案申请。荣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网上平台看到申请后,立即进行了办理。随后,该案被移交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也是全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服务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
人民法院紧跟步伐。
智慧法院,一个崭新的词语组合,代表着一次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重大革命。5年来,人民法院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并将其与司法体制改革一起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公开。人民法院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累计直播庭审案件超过56万场,总观看量超过42亿人次,38206名员额法官直播庭审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访问总量突破125亿次,累计公开裁判文书超过4131万篇,包含11100余篇民族语言文书,日均访问量达1581万人次,单日最高访问量达5000多万人次。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便民。
全国86%的法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2200余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734个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推广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等做法,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律师服务平台,保障律师网上立案、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为律师履职提供更多的便利。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专业。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各类智能化平台,提升办案质效。以“法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并推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帮助法官提升业务能力。
2017年8月18日,在浙江杭州,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成立,集中管辖杭州市涉互联网第一审案件,探索破解传统诉讼规则不适应互联网案件特点的难题,依法服务保障互联网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案件新型审理模式。
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5年来,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早在2013年3月就提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最早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党组织之一。
党组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党组会263次,其中有213次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在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中的流毒影响。
抓腐败,零容忍。
5年来,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提升能力,永不停歇。
5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以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双千计划”,大力加强双语法官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促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记者 沈 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在这个5年为期的伟大征程中,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积极贡献。
狠抓执法办案,履行司法机关第一职责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对人民法院而言,千忙万忙,不抓执法办案就是瞎忙。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令出,即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立刻将这一要求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目标。
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近8万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8000万余件。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
——依法审结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湄公河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农产品流通。
——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法院在永兴岛开庭审判被告人何君挺、何君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三沙群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系列案件,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审理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家属诉孙杰、加多宝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传播法治正能量。
——平等保护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及外国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顺利执结国内外广泛关注、延续70余年的“中威”执行案。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5年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解决“民告官难”问题。
——加强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辖。
——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出台并落实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对陈满等冤错案件当事人依法赔偿。
公正的审判之后更需要有力的执行,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正式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力图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在广东、浙江等10个地区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组建执行裁判机构,探索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出台执行案件转破产审查的规定,理顺“执转破”工作机制,使一大批“僵尸案件”从执行程序进入破产程序。
——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网络查控系统,为3440.3万余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800.9亿元,查询到车辆3100.1万辆、证券522.1亿股、船舶36.3万艘、互联网理财存款32.5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减少了拍卖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和成交价,也为当事人节约了佣金、降低了成本,同时有效遏制了司法拍卖中的腐败,实现违纪违法“零投诉”。自2017年3月1日至年底,全国超过3000家法院共计上拍标的物22.8万件,除仍在公告中等情况,已成交10.6万件,成交额2311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2.36%,溢价率53.6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1.2亿元。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59.4万人次,限制购飞机票936.4万人次,限制购高铁动车票367万人次,184万人次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发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他强调:“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5年来,全国法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之路上砥砺前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
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确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
2017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300多人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全国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实现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一项项政策出台,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准落地。
——纠正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决引以为戒,强化办案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坚持有错必纠,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
为了让正义不再迟到,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国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机制……一项项重要制度安排落地,各地也积极进行探索:
2016年,浙江温州两级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率达73.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将数据化、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截至2017年11月底,18个试点地区共确定试点法院、检察院各281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45%。
——实施立案登记制,打官司难成为历史。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同时,跨域立案、律师调解等司法便民利民机制继续拓展。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7省市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当事人可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探索建立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11省市试点律师调解制度,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试点省市积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律协建立常态化全方位合作机制,四川全省118个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113个,2017年1至10月调解各类纠纷25561件,调解成功率54%。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综治办等14家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两次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118家试点法院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90%的法院成立专门家事审判机构,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情况调查、案后跟踪回访制度,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整治网络,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6个巡回法庭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近服务群众,而且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截至2017年9月,6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1751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开始试点,做到一网办案、一键理赔、快速处理,让纠纷解决更方便、更快捷、更透明;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初步建立,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新设知识产权法庭、破产与清算审判庭、金融法庭;上海率先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在改革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将继续披荆斩棘、滚石上山、闯关夺隘,不断增强改革举措的精准落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平台用起来简单便捷,整个立案过程用时不到5分钟。立案后,直接通过平台转送到了业务部门办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戴毅力介绍了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易诉”平台的功能。
1月24日,该院成功办理重庆全市首起通过“易诉”平台立案并调解结案的案件。
原告张某春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居民,与荣昌区居民吕某勇因离婚后小孩抚养产生纠纷,在获悉“易诉”平台运行后,他在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了立案申请。荣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网上平台看到申请后,立即进行了办理。随后,该案被移交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也是全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服务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
人民法院紧跟步伐。
智慧法院,一个崭新的词语组合,代表着一次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重大革命。5年来,人民法院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并将其与司法体制改革一起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公开。人民法院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累计直播庭审案件超过56万场,总观看量超过42亿人次,38206名员额法官直播庭审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访问总量突破125亿次,累计公开裁判文书超过4131万篇,包含11100余篇民族语言文书,日均访问量达1581万人次,单日最高访问量达5000多万人次。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便民。
全国86%的法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2200余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734个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推广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等做法,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律师服务平台,保障律师网上立案、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为律师履职提供更多的便利。
智慧法院,让司法更专业。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各类智能化平台,提升办案质效。以“法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并推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帮助法官提升业务能力。
2017年8月18日,在浙江杭州,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成立,集中管辖杭州市涉互联网第一审案件,探索破解传统诉讼规则不适应互联网案件特点的难题,依法服务保障互联网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案件新型审理模式。
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5年来,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早在2013年3月就提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最早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党组织之一。
党组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党组会263次,其中有213次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在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中的流毒影响。
抓腐败,零容忍。
5年来,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提升能力,永不停歇。
5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以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双千计划”,大力加强双语法官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促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记者 沈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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