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9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巡回法庭决定招聘7名聘用制人员。具体岗位包括:书记员岗位4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2名、文员岗位1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书记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速录、法律等相关专业;
3.具有速录师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
(二)应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政法类、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3.男性,身体条件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任职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出生);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优先;
6.身体健康。
(三)应聘文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2.在校期间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5.其它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通过审查人选进行初试(公共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书记员岗位加试速录技能测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加试体能测试);
3.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4.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第二巡回法庭工作。
七、工资待遇
比照现有聘用制人员待遇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7554247、010-67554248
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书记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速录、法律等相关专业;
3.具有速录师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
(二)应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政法类、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3.男性,身体条件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任职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出生);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优先;
6.身体健康。
(三)应聘文员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2.在校期间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5.其它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通过审查人选进行初试(公共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书记员岗位加试速录技能测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加试体能测试);
3.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4.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第二巡回法庭工作。
七、工资待遇
比照现有聘用制人员待遇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7554247、010-67554248
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9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