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人才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纪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谱写出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篇章。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切实肩负起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任,努力为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作出应有贡献。
建立完善双向交流挂职制度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双向交流挂职制度,让人民法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学和研究的生动实践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制定《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挂职专家学者制度,面向全国高校接收知名法学专家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担任审判业务庭室和综合调研部门的副职领导职务。自建立挂职专家学者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分3批接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19位专家学者挂职交流。
“挂职专家学者制度建立起法学理论研究部门与司法实践部门的沟通桥梁,有利于双方加强交流、优势互补。”最高人民法院挂职学者、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表示,通过挂职锻炼,自己不仅收获了成长,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优质教学实践资源和在促进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方面的巨大潜力。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中青年学术骨干从事为期1年的课题研修,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重点工作、重要司法解释的专项研究工作。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已接收4批共37名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承担37项研修课题。
“理论研究应该服务于法律实践并接受实践的充分检验。”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武汉大学教授罗昆认为,法律研修学者制度对于促进法学理论研究转型具有重要作用。经过一年时间研修,他通过零距离观摩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工作,深入了解了审判权运行规律,为自身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带来诸多启发。“此外,研修制度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提供了交流平台,有利于增进彼此了解,推动形成法律共识。”
深入挖掘人民法院教学资源“富矿”
“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作出明确指示。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在司法案例审判、应用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富矿”,努力打破法律院校与人民法院之间的体制壁垒,通过“资深法官进课堂”“庭审走进法学院”“课题调研进校园”等形式,实现了实践与科研的资源共享、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互利共赢。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律院校兼职教授,就审判实践和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设司法实务讲座或选修课程。2013年以来,先后选派50余名业务骨干受聘国内知名高校兼职教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向社会发布重大司法调研课题,将人民法院鲜活的实践课题“送”进高校。2013年以来,有27项课题由各级人民法院与专家学者共同承办,有16项课题由专家学者牵头或单独主持。
案例作为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实践素材。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安排在法律院校模拟法庭公开审理,在庭审结束后就案件所涉法律问题与在校师生进行座谈,切实发挥司法案例对于丰富法学理论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各巡回法庭已累计组织30余场次庭审,观摩人次过万。
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
“法律实习生制度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交流学习机会,让我们有机会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司法实践能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加深对国情社情的认识。”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法律实习生、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邹仪威对即将开始的实习生活充满期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确定实习生人选,科学安排实习内容,引导实习生参与实际案件办理,指定审判长或资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全程指导,帮助实习生成长进步。自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先后接收国内知名高校7批363名优秀学生来院实习,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包括六个巡回法庭在内,全院至今共接收近千名法律实习生,其中包括近30名香港法律实习生。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国家民委联合实施双语法律实习生项目,组织2批120名中央民族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藏汉彝汉双语法律专业学生到民族地区中、基层法院实习。
“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表示,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建议人民法院继续扩大法律研修学者的接收范围,期待更多法官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希望人民法院与高校进一步加强联系,通过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平台,共同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发展。(记者 孙航)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切实肩负起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任,努力为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作出应有贡献。
建立完善双向交流挂职制度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双向交流挂职制度,让人民法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学和研究的生动实践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制定《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挂职专家学者制度,面向全国高校接收知名法学专家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担任审判业务庭室和综合调研部门的副职领导职务。自建立挂职专家学者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分3批接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19位专家学者挂职交流。
“挂职专家学者制度建立起法学理论研究部门与司法实践部门的沟通桥梁,有利于双方加强交流、优势互补。”最高人民法院挂职学者、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表示,通过挂职锻炼,自己不仅收获了成长,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优质教学实践资源和在促进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方面的巨大潜力。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中青年学术骨干从事为期1年的课题研修,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重点工作、重要司法解释的专项研究工作。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已接收4批共37名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承担37项研修课题。
“理论研究应该服务于法律实践并接受实践的充分检验。”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武汉大学教授罗昆认为,法律研修学者制度对于促进法学理论研究转型具有重要作用。经过一年时间研修,他通过零距离观摩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工作,深入了解了审判权运行规律,为自身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带来诸多启发。“此外,研修制度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提供了交流平台,有利于增进彼此了解,推动形成法律共识。”
深入挖掘人民法院教学资源“富矿”
“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作出明确指示。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在司法案例审判、应用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富矿”,努力打破法律院校与人民法院之间的体制壁垒,通过“资深法官进课堂”“庭审走进法学院”“课题调研进校园”等形式,实现了实践与科研的资源共享、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互利共赢。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律院校兼职教授,就审判实践和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设司法实务讲座或选修课程。2013年以来,先后选派50余名业务骨干受聘国内知名高校兼职教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向社会发布重大司法调研课题,将人民法院鲜活的实践课题“送”进高校。2013年以来,有27项课题由各级人民法院与专家学者共同承办,有16项课题由专家学者牵头或单独主持。
案例作为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实践素材。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安排在法律院校模拟法庭公开审理,在庭审结束后就案件所涉法律问题与在校师生进行座谈,切实发挥司法案例对于丰富法学理论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各巡回法庭已累计组织30余场次庭审,观摩人次过万。
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
“法律实习生制度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交流学习机会,让我们有机会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司法实践能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加深对国情社情的认识。”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法律实习生、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邹仪威对即将开始的实习生活充满期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确定实习生人选,科学安排实习内容,引导实习生参与实际案件办理,指定审判长或资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全程指导,帮助实习生成长进步。自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先后接收国内知名高校7批363名优秀学生来院实习,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包括六个巡回法庭在内,全院至今共接收近千名法律实习生,其中包括近30名香港法律实习生。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国家民委联合实施双语法律实习生项目,组织2批120名中央民族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藏汉彝汉双语法律专业学生到民族地区中、基层法院实习。
“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表示,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建议人民法院继续扩大法律研修学者的接收范围,期待更多法官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希望人民法院与高校进一步加强联系,通过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平台,共同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发展。(记者 孙航)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