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抓紧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鼓励出台全省统一供养标准或指导标准
民政部将抓紧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鼓励出台全省统一供养标准或指导标准
2016-03-2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 张维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今日在京提出,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改变以往单纯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的做法,按照“以人定标、按需定标”的思路,将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在同等享受基本生活标准的基础上,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实行标准分档、差异化服务。
民政部、财政部今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精神,部署安排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李立国强调坚持精准供养。“精准”是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关键所在。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要坚持“精准”原则,围绕对象认定精准、救助标准制定精准、供养服务实施精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资格条件、明确认定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标准制定、优化服务供给,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
“要规范对象范围,这是实施精准供养的基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意见》对特困人员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要进一步细化、实化特困人员的资格条件,做到精准认定。”李立国说。
他表示,在我国社会保障有了较大发展的背景下,“三无”人员的生活来源已经产生一些变化。民政部要在深入调研、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对一些在工作实践中证明切实可行的认定方法,认真总结完善,及时上升到政策规定。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制定的统筹和指导,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供养标准或指导标准,做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
据李立国介绍,目前,可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农村敬老院有2.7万所、床位250万张,基本满足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有些床位空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大量需要到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又住不进去,得不到必要的照护,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发挥。
“究其原因,或是服务人员短缺,或是服务设施不达标,也有一些地方在政策措施上缺乏应有的支持。”李立国指出。他要求,各地要以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坚持以特困人员供养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不断提高集中供养资源使用效益。要在尊重特困人员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确保他们及时得到稳定的生活照料。
从今年起,民政部要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作为综合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鼓励支持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但不能“发钱了事”,要履行好照护责任,可以通过委托其亲友、村委会、当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来落实,确保他们“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李立国还要求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达标。各地要加快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达标,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条件,重点加强对现有机构的改建、扩建和设施改造,使单张床位面积、无障碍设施改造、应急呼叫系统设置以及消防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符合对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照料护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