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三大攻坚战:唯有实干方能笃行 ——2019年人民法院工作亮点回顾系列报道之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开栏的话
什么是公正?在千千万万普通人看来,公正是立案更容易,打官司更方便,解决纠纷更高效,是经得起围观的庭审,是能兑现的胜诉权益,是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值得期待的明天。
刚刚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即日起,人民法院报开设“2019,公平正义在身边”专栏,推出系列综述报道,重温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展示人民法院向着公平正义砥砺奋进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消除贫穷落后、尽享绿水蓝天、保护财产安全……这些简单而美好的词汇,承载了无数中国百姓对幸福、安定生活的热切期盼。
2019年,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的2020年新年贺词,温暖而振奋人心。
三大攻坚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也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以坚定战胜困难、应对挑战的意志和决心,拿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为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驾护航。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使制度优势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是这一年司法护航三大攻坚战的鲜明主线。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补齐全面小康的最大短板
2019年8月8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广兴洲镇联合村村民乐志勇逢人就乐。原来,君山区人民法院扶贫干部不久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为半身瘫痪的他办了低保、购买“扶贫特惠保”、争取危房改造补贴……让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铿锵有力。
地处中原的河南省宁陵县、睢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定点扶贫县。自1995年起,在24年不间断的帮扶中,最高法院共派出11批共29名扶贫干部和10名中央选调生扎根基层,并创建独具特色的“司法+”扶贫模式。
2019年5月9日,河南省宣布睢县、宁陵县两个贫困县脱贫摘帽,提前两年完成贫困县摘帽的历史任务。
察民情、解民忧。从年初到岁尾,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的暖心之举,从未停歇。
2019年1月16日,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批欠薪案,为197名农民工追回共计700余万元工资款。
年末,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案件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
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让良好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
一组破坏生态环境的数据触目惊心——
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益正公司非法收集危险废物443.685吨,直接排放至城市污水井并沿污水管网进入长江,造成自来水公司停水172小时,直接经济损失百余万元。
2019年8月,经过二审审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该案中居间介绍、非法委托、非法处置等犯罪链条各环节参与人均依法严惩,形成了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有效震慑。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
2019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切实强化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底线意识,严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科学路径,不断强化生态公平、预防为主、注重修复、系统治理、严格执法的理念,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愿景。
过去的一年,为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人民法院打出了“组合拳”——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追究生态修复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人民法院着重审理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案件,助力蓝天保卫战;
积极构建区域流域协同保护机制,保障长江、黄河、大运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助力碧水保卫战;
依法审理土壤污染案件,积极探索适用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土壤修复方式,助力净土保卫战。
截至2019年12月,全国共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以适应环境案件专业性、复合性、多元性特点。江苏全面启动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9家按照流域等功能区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
环境污染治理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人民法院手中有“剑”,肩上有责,须久久为功。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最高法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较好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权益和司法需求,让民营企业感受到了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2019年5月3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同华深有感触地说。
历史深刻地昭示,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2019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重点抓好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三项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跃升至31位。在世界银行的10个一级参评指标中,与司法密切相关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均有提升。
中国司法获高分的背后,是一系列未雨绸缪、卓有成效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不断完善公司、破产法律制度,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破产法庭,切实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努力提升破产案件债权回收率。
为规范投融资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中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三大攻坚战,是一场必须取得全胜的战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唯其艰难,更显勇毅。2020,让我们只争朝夕,铆足干劲,一鼓作气,交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优异答卷。(记者 郭士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