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撞肇事者拒付36元药费 儿子气愤暴打肇事者倒赔2万
母亲被撞肇事者拒付36元药费 儿子气愤暴打肇事者倒赔2万
2016-10-1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2014年10月28日,冯某的母亲朱某与顾某在兴化市某村发生交通事故,冯某得知情况后赶至卫生院,因顾某拒绝支付36元的交通事故医疗费,气愤与顾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冯某用拳头殴打顾某头部、右眼,致顾某右眼球挫伤、右眼视网膜震荡。庭审中,顾某要求冯某赔偿医疗费、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3万7千余元。冯某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计算标准提出不同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顾某受伤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形,应由自身承担30%的责任,冯某承担70%的责任。并且由于顾某主张的自己在上海打工,应以日均工资250元、误工日期3个月作为误工费计算标准的事实,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予认可,最终判决冯某赔偿顾某2万余元,在判决之后十日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