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闹离婚刀刺妻子头部面部胸部 获刑离婚
男子因闹离婚刀刺妻子头部面部胸部 获刑离婚
2016-11-2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杨某和陈某于2010年下半年相识,2011年互生好感,2013年上半年双方各自解除原婚姻关系后于同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然而,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不和睦,杨某对陈某不信任,性格多疑,还动辄对陈某施加暴力。陈某对杨某彻底死心后,于2015年9月29日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2015年12月8日晚22时许,杨某携带匕首至航运新村陈某住处,找其商谈离婚事宜,希望可以挽留婚姻,得到陈某的否定后恼羞成怒,将携带的匕首掏出向陈某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刺去,被人发现后逃离现场。经过思想斗争,当晚23时许,杨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陈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杨某本想挽留婚姻,但并无改善夫妻关系之行为,反而在诉讼期间发生砍伤陈某的严重恶性事件。为保护妇女权益,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婚姻关系,准予陈某与杨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