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务今年顺利完成 公平正义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务今年顺利完成 公平正义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2016-12-1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12月2日上午10时31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庭内,法槌落下,发生于21年前的聂树斌案沉冤昭雪。
权威专家指出,聂树斌案再审改判,充分展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是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的坚定实践,是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的重要成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聂案改判几乎是不可能的。
2016年至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其中8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14个司法改革文件,为深化司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7月18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吉林长春召开。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今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知难而进、攻坚克难,顺利完成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务,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速
一起手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了。放在以前,承办检察官刘莉会直接给出批准逮捕意见,捕与不捕由检察长审批决定。如今,在短短7天期限内,她先是将笔录送到技术部门鉴定,又对嫌疑人进行测谎,结论出来后,才决定批准逮捕。
“改革后,捕与不捕由承办检察官说了算,权力是大了,但责任也更重了,一点马虎不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莉坦言。
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改变。今年年初,北京等13个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第三批试点,启动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标志着四项改革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作为核心内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速。
让审理者裁判,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各地纷纷出台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细则,修订审委会、检委会工作规则,制定权力清单,放权给法官检察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将公诉等业务条线涉及的304项案件处理权中的205项,授予检察官独立行使。
有权就有责,权责相一致。各地明确“谁承办、谁负责”,压实责任倒逼法官检察官办案更较真,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海南法院对每起案件均设“二维码”,内含该案判决文书、办理流程以及审判长姓名等信息,承办人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运用制度机制、现代科技、案例指导等办法,从人盯人、案盯案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
员额制改革是实现司法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路径,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在前两批试点积累经验基础上,第三批试点省份迅速启动改革,目前,北京、河北等地已基本完成员额制改革。各地坚持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不搞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确保最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入额。
为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从保障人身安全、履职不受干扰等方面对司法人员提供全方位支持。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逐渐建立,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贵州各试点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案效率分别提升20.21%、27.05%,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以审判为中心促司法公正
“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今年5月,在四川成都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中,办案民警陶某和鉴定人均出庭作证,接受公诉人和辩护人交叉询问,推动案情水露石出,对公正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只是成都法院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的纠正,深刻揭露出,有罪推定、非法取证、未审先判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制约司法公正。
今年以来,政法机关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防范冤假错案。
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促使办案人员规范取证。各地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以审判为中心,少不了律师作用的发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要求。最高法院出台规定,提出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庭审中法官不应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江苏、山东、河南等地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司法资源有限,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出更高要求。最高法出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1条举措。大连、南京、广州等18个城市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
在押被告人出庭不使用戒具不穿囚服,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从15种扩大为23种,强化法庭质证解决鉴定意见争议……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政法机关出台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司法、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能在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转变刑事庭审方式、发挥辩护实质作用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不断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
今年10月,“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全面启动这一改革。
改革实招立得住群众认可
“早知道不还钱对自己影响这么大,我肯定早把这事解决了。”今年8月19日,江西省于都县禾丰镇一村支书刘某来到县法院付清欠款时,一脸懊悔。原来,刘某不久前被提名为县党代表候选人,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撤销提名。“意外”拿到欠款的执行申请人则拉着法官的手,不停地感谢。
“司法白条”的长期存在,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郑重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大限度挤压老赖活动空间。
一年来,各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截至11月20日,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76.42万例;限制老赖购买飞机票533.66万人次、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7万余人次,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6年4月,全国50家试点法院全部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7月,司法部会同最高检联合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8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政法机关推出一系列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改革实招,司法公正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自最高法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巡回接访、巡回开庭、巡回阅卷、巡回询问等各项巡回审判工作,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
现在,“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即将覆盖我国6大区域。11月1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同意最高法继续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巡回法庭。6个巡回法庭分别负责审理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6大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
曾经,环境污染没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的现象让群众颇为不满。2016年特别是下半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快速推进,最高检官网显示,仅11月份,各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40件,比试点最初一年的诉讼量还多。
群众对司法公正最直接的感受,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件。今年6月,最高法院部署全国100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各地积极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不再“一判了之”。不少当事群众评价说,法院成了“情感修复站”。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政法机关不忘初心、戮力前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制网北京12月1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