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多项措施确保律师及时阅卷
最高检多项措施确保律师及时阅卷
2017-02-1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周斌 “律师在检察阶段查阅电子卷宗不存在‘限制’一说,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律师就可以按照程序查阅电子卷宗。”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许山松在最高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媒体“目前律师在检察阶段查阅电子卷宗方面是否存在限制”的提问回应说。
许山松说,检察机关不仅不限制律师在检察阶段查阅电子卷宗,还采取许多措施,确保律师能够及时阅卷和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信服务平台专门设置“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平台,律师通过电脑、手机等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案件信息,或者到相关检察院办理阅卷预约及其他具体业务。
据了解,最高检于2015年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律师既可用传统的阅卷方式,现场摘抄复制纸质卷宗,也可以在律师阅卷室通过阅卷系统查阅电子卷宗并进行打印,还可以申领电子卷宗数据光盘进行查阅,既简化了阅卷程序,又缓解了检察人员与辩护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大大缩短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时间,有效解决了律师阅卷难问题,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智慧检务“机器人”当管家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7起典型事例。包括:北京市检察机关建设“检立方”大数据平台,山东省检察机关建设“检度”智能检索平台,江苏省检察机关研发使用案件管理“机器人”,重庆市检察机关建设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建设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应用以及山东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系统。
江苏省检察机关研发使用的案件管理“机器人”设有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权利保障、绩效考核、分析决策、诉讼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7个模块。“案管机器人”当秘书,办案程序出错自动预警;当监理,全程监控办案留痕;当统计员,自动对全省三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办案部门、各办案检察官的业务办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汇总比对;当分析师,智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据。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全市公诉部门已在190件案件中试用,远程提审案件公诉人语音识别准确率达到88%,现场提审案件公诉人语音识别准确率达到87.7%,现场提审案件犯罪嫌疑人语音识别率达到75.8%,公诉人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9省区市共享两法衔接信息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已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改变了检察机关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传统方法,收到显著效果。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赵志刚介绍说,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建设,在与公安、工商、质监、民航、银行等部门数据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源单位数量和信息类别;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社区矫正检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的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加强与法院、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办案信息交换,河北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建立与公安机关随案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机制。
贵州7种服务拉近检群距离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周斌 去年,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共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7万余件次,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3008件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100余条、法律文书近6000份,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节点信息8200余条。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何冀介绍了贵州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情况。据介绍,贵州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成开通“12309服务平台”,平台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实体平台、网上平台和通信平台资源,向人民群众提供微博、微信、APP客户端、互联网站、电子邮件、短信、12309电话7种服务途径,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何冀举例说,过去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经过现场提交资料、审核、查询等诸多环节,一般一天最少也需要30分钟。现在申请人只需事前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在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三五分钟就可以拿到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