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揭秘离婚案件如何见证社会生活变迁
法院揭秘离婚案件如何见证社会生活变迁
2017-03-2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26年来,‘性格不合’成为引发婚姻危机重要因素,有33.6%离婚案件因其而起;离婚案件中男女起诉的比例由原来的2:1变更为1:2;因‘家暴’而离婚的案件从最初的2%上升为21.3%……”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通过大数据分析26年离婚案件数据显示,半数婚姻遭遇“七年之痒”,“嫁好鸡随鸡、嫁坏狗离狗”现象明显,孩子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离婚原因呈现多样化趋势,从而剖析出全区26年来的从离婚案件数据变化中所反映的人民群众婚姻观、价值观、伦理观的些许转变,“数”说时代进步与社会变迁。
半数婚姻遭“七年之痒”
根据大数据分析,建院26年来,龙华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6645件,离婚案件的数量呈逐年递增态势,从1991年的49件增加到2016年的394件,上涨704%,结合趋势分析预测,至2024年将达到年入500件规模。
而在这6645件离婚案件中,有一半的婚姻不到7年即到法院起诉离婚,大多数的婚姻不到10年即遭遇危机,平均存续期不超过10年,至2016年,“80后”离婚案件已超六成,增加幅度大(2015年占41%),已成离婚“主力军”, “90后”离婚案件增加到1成(2015年占4%)。
通过数据对比可以看出,1991至1993年,男方主动起诉离婚的占65%;2014至2016期间,女方主动起诉离婚的比例已经升至68%。26年时间里,离婚案件中男女起诉的比例由原来的2:1变更为1:2。
“这表明了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越来越多,‘嫁好鸡随鸡、嫁坏狗离狗’现象明显。”3月22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吴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的提高,在经济和精神上对男性的依赖降低,在婚姻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妇女敢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吴伟说,而这恰恰表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婚姻关系中的主动权越来越大,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
对一个家庭而言,离婚受伤最大的往往是孩子。在2014至2016年期间,龙华法院离婚案件一共提及近1000个孩子,其中学龄前儿童(0-5岁)占近4成,达360个,12岁以下儿童占三分之二(617个),有80%的孩子未成年。
据了解,父母的离异容易让孩子幼小心灵蒙受阴影。很多离异的父母都把孩子托付给老人照顾,因感情和工作等原因对使得孩子得不到足够的父母关爱,很多孩子性格孤僻,让他们对家庭、生活失去信心,进而使人生观、择偶观受到影响,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家暴出轨成婚姻“杀手”
“家暴,21.3%;吸毒赌博酗酒等,17.3%;出轨,15.3%;异地,10.5%……”
大数据分析显示,26年来,龙华法院离婚案件中,因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导致感情破裂这一主要原因外,还夹杂着 “家暴”、“吸毒赌博”等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的问题。
2004年2月,文某与陈某交往之后,文某就经常对陈某进行打骂,两人于2007年登记结婚后多次分分合合。从恋爱到结婚、离婚,再到复婚,文某多次动手殴打陈某。2016年5月18日,经文某申请,龙华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从1991年以来,龙华法院因“家暴”提起离婚案件从最初的2%上升为21.3%,部分家庭奉行“大男子主义”,女方常常作为“家暴”受害者,考虑到离婚将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而选择了隐忍,却使得施暴者更加张狂,从而给对方及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生理与心理创伤,婚姻也随之灭亡。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家暴’频发,国家于去年3月起实施的《反家暴法》对受害人提供有力保护,部分案件当事人申请了‘反家暴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的权益。”吴伟称。
同时,酗酒者常常于家庭不顾,好吃懒做,成为家庭“蛀虫”。而“吸毒、赌博”一经染上,往往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为筹集毒资、赌资不惜欺骗、贩毒等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使得家庭破裂。
从调研数据还可以看出,婚姻“出轨”引起的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已经成为背叛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出轨”原因对于男性多以追求刺激、满足欲念、一时冲动居多;对于女性常常是因为婚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对方的缺点逐渐显露,家庭不睦造成矛盾升级,使得自身感情逐渐向他人转移导致。
吴伟表示,还有一成离婚案件属于“异地鸳鸯”,由于男女分居两地,久未沟通,使得双方的共同语言、兴趣越来越少,感情逐渐疏远,对配偶精神需求一无所知,彼此缺乏交流,最终感到陌生,从而导致婚姻的破裂。
另外,其他导致离婚的原因还包括有“经济纠纷”,“父母介入”,“重男轻女”、“婆媳不合”、“性生活不和谐”、“情感疏忽”、“沉迷游戏”、“患病残废”等特殊因素。
为离婚装上“缓冲阀”
家庭是社会构成最基本的单位,其依靠婚姻家庭关系维系。婚姻案件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生活的不稳定,家庭生活的不稳定则势必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亟待重视。
龙华法院调研中发现,自1991年以来,有31.4%的家庭起诉离婚前曾分居一年以上,这符合《婚姻法》相关精神,使得夫妻双方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无法挽回的结果,通过分居有利于让双方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婚姻现状,进而通过缓冲磨合重归于好。
对此,吴伟说,人民法院也要谨慎处理婚姻案件,端正法官思想,更新审判观念,做好离婚案件双方的思想工作,加大婚内调解力度,为离婚装上了“缓冲阀”。从而引导双方谨慎处理婚姻危机,对待离婚要采取克制、理智、心平气和的态度,不轻率离婚。
同时,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社会发展过程中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认定案件事实,加大对过错方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更好的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吴伟认为,还要大力宣传传统婚姻美德以及《婚姻法》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化传播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婚姻认知舆论导向,树立正确婚姻观、价值观、伦理观,两个人的互相理解与包容,最终成就圆满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