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七场、第八场宣讲辅导 刘贵祥、夏吟兰应邀授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七场、第八场宣讲辅导,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以“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几个重大问题”为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题,为法院干警授课。
刘贵祥首先简要回顾了担保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发展脉络。接着,他结合立法背景和大量司法实例,重点讲解担保的从属性问题,并从担保从属性的一般性问题、特定性上的从属性问题、抗辩权的从属性问题、效力上的从属性问题、合同解除情况下的担保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刘贵祥进一步深入论述了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与准确识别,并就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定金、共同保证、混合担保、保证方式、保证期间、非典型担保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最后,刘贵祥详细讲解了动产抵押中的物权变动模式、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特殊性等问题,为法院干警准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提供了更多思路和方法。
夏吟兰系统讲授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多项亮点和创新发展,延伸阐述了司法实践中仍需研究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同居关系、监护制度、亲子关系的确认等,对法院干警深刻学习领会婚姻家庭编的精髓要义以及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第二期全国法院民法典学习贯彻专题培训班”学员及地方各级法院部分干警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学习。(记者 雷 蕾)
刘贵祥首先简要回顾了担保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发展脉络。接着,他结合立法背景和大量司法实例,重点讲解担保的从属性问题,并从担保从属性的一般性问题、特定性上的从属性问题、抗辩权的从属性问题、效力上的从属性问题、合同解除情况下的担保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刘贵祥进一步深入论述了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与准确识别,并就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定金、共同保证、混合担保、保证方式、保证期间、非典型担保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最后,刘贵祥详细讲解了动产抵押中的物权变动模式、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特殊性等问题,为法院干警准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提供了更多思路和方法。
夏吟兰系统讲授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多项亮点和创新发展,延伸阐述了司法实践中仍需研究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同居关系、监护制度、亲子关系的确认等,对法院干警深刻学习领会婚姻家庭编的精髓要义以及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第二期全国法院民法典学习贯彻专题培训班”学员及地方各级法院部分干警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学习。(记者 雷 蕾)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