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
六部门发布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
2021-03-04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郄建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根据已经发布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立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由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华妇女联合会等6部门共同发布的《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正面新闻宣传。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
《行动计划》要求,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负面典型案例,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注重对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反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体现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成效。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提高对重大舆情分析研判的质量,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
《行动计划》还提出,积极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鼓励创新推广行动形式,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微视频、微电影、漫画读物等。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参与,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力戒奢侈浪费,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精心组织六五环境日宣传,发挥国家主场活动示范作用,促进各地社会宣传工作水平提升。结合本区域工作重点办好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行动计划》表示,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排污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