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面试"司改优等生上海 有褒奖有疑问
专家"面试"司改优等生上海 有褒奖有疑问
2017-06-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周斌
这是“老赖”图谱——关联案件、财产线索、行踪轨迹一目了然;这是文书体检——对裁判文书61项要素进行智能分析,提示瑕疵;这是12368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可以联系到全市任何一名法官……超大屏幕的左上角,讲解员的语音精准转化为文字同步显示出来。
此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正在介绍上海“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运用情况,激情飞扬;弧形办公桌前,坐着一群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聚精会神,不时发出赞叹声。
近日,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走进司改第一线”活动来到上海。在专家眼中,上海是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最前列的省份。面对这位“优等生”,专家们赞扬不吝惜,提问不含蓄,建议不客套,在热烈的交流互动中,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期盼上海在司改路上当好排头兵,继续开拓奋进。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一名年轻的员额法官介绍着司法改革给自己带来的变化。话音刚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志铭一句“办案数量不断增加,这位入额法官看起来很疲倦”,引起大家一阵会心的笑声。
近年来,包括上海在内不少地方法院收案量持续大幅上升。一名员额法官检察官一年到底能办多少案件?在严格控制员额比例的情况下,如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一路上,专家们都在思考和寻求答案。
据介绍,上海法院曾对2000名法官进行一年的跟踪调研发现,改革前,法官不加班加点,把所有工作时间用足,人均一年能办案133件。改革后,通过坚持入额必须办案、配强司法辅助人员、建设“数据法院”“智慧法院”等措施,人均一年办案量提升至228件。
“信息化运用对提升办案效率,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郭伟清深有感触地说。他以执行大数据管理系统为例,借助该系统,上海法院实现与银行点对点查控,截至目前,银行反馈结果2515万余条,如按传统方式“登门临柜”办案需行车绕地球7800多圈。
“大量纠纷涌入法院不可怕,案多人少难题‘有解’。”上海二中院院长顾伟强信心十足地说,通过现代科技和创新办法的运用,法官办案的事务性工作负担大大减少,办案质量效率还有提升空间,加班加点的情况正在逐步好转。
上海二中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同时,创新改革庭审方式,探索建立“一会一庭”庭审新模式,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实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二为一,庭审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今后深化司法改革,我们将对人员结构再调整,现在33%的员额比例还要压缩,员额法官占30%就行了,司法辅助人员要提高到60%,行政人员减少至1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说,一些后勤工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完成,进一步配强司法辅助人员,让法官集中精力办案。
充分授权敢于用权
今年3月,曾办理过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大要案的检察官施净岚通过公开选拔,成为上海首批命名检察官之一,与其他2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建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
作为命名检察官,施净岚被授予更大的权力。除员额检察官的权力外,她还享有追捕、追诉、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实体权限,以及扣押赃款赃物处理、决定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程序性决定权。
“改革后,检察官的司法独立性大大增强,责任也更加明确,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承办的案件出现差错,我都需要承担责任。”施净岚说,这促使她和团队成员以工匠精神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
落实司法责任制,只有放权到位,才能责任到位。因此,上海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创新做法,引起了专家们的极大兴趣,现场讨论颇为激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回应,试点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是为凸显检察官主体地位,起示范引领作用,解决改革之初授权不行权的问题——有的主任检察官有权不敢用,仍把案件往分管领导和检委会那里推。“哪天大家记得住施净岚而记不住张本才的名字,司法责任制改革就到位了,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的使命也就完成了”。
多位专家对此持肯定态度。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说,有的法院推出命名法官合议庭的做法,他就不太认同,觉得不符合司法规律,但检察官和法官职能定位不同,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有助于实现司法办案扁平化管理,提升检察官责任感和尊荣感。他同时也提醒,要注意避免命名检察官变成科长、处长,重蹈行政化的覆辙。
确保放权而不放任
“改革后,权力变大了,手中的法槌更加沉甸甸的。”上海二中院刑一庭入额法官黄伯青感叹道。在二中院,除拟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和承办法官评议决定;就连死缓案件,只要合议庭意见一致就可以直接作出裁判。
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放权、明确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之后,还要不要进行审判管理、如何进行审判管理,一路上,专家们就此问题不时进行探讨。
“审判管理不仅不能取消还要进一步加强。”崔亚东回答的很干脆,要用制度来约束法官实行司法权,确保放权而不放任,为此,上海法院出台了法官会议制度等20多项强化审判管理的配套措施。
崔亚东说,上海法院充分借助信息化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如法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有类案推送功能,类似的案件,上海怎么判,其他省市怎么判,一清二楚,有利于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确保司法公正。
为对办案质效进行有效管控,上海检察机关推行“15+10+专项”案件评查模式,对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等15类案件开展每案必评,对检察官已办结的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评查,对涉及民生民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开展专项评查。去年共评查案件8841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118项,通报整改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上海二中院组建专门的案件质量督查平台,聘请资深退休法官担任评查员,评查范围涵盖被改判发回或指令再审、群众反映强烈、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等6种类型,并对入额法官每人随机抽查2件案件。
推动证人出庭作证
6月2日上午,沈某寻衅滋事上诉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鉴于上诉人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只对量刑有异议,合议庭采取“简案简审”模式,仅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个庭审用时10分钟,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二中院另一个法庭内,秦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上诉案正在开庭。只见,一名证人正在庭上陈述向秦某行贿的过程。据了解,本案公诉人、辩护人并未申请证人出庭,但合议庭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某些事实存在争议,需要核实,故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上海二中院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做法,专家们表示支持并评价说,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司法宽容精神;做好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有助于庭审实质化,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据了解,去年上海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99人次,同比提高了176%。二中院自去年5月试点启动以来,证人、鉴定人出庭29件32人,其中侦查人员出庭6件,隐蔽作证6件。
“二中院一年办多少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比例占比多少?”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问。
“比例有所上升,但还比较低。”顾伟强坦率回复。
当前,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是各地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陈卫东直言,改革多年来,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证人几乎很少出庭,使得刑事审判主要援引审前程序中的证人证言笔录,“这么做既不规范,也无法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影响办案质量”。
陈卫东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强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范,提升法官检察官在这方面的理念和认识,同时,推动完善刑诉法相关规定,对于证人应当出庭而没有出庭作证的,排除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