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月子中心指百度误导消费者索赔88万余元
一家月子中心指百度误导消费者索赔88万余元
2017-07-2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admin原告索赔88万余元
原告起诉称,公司是“光明山”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注册商标现处于有效期保护期内。2016年6月,公司发现被告百度公司运营的网站,以付费商业推广的方式,为假冒“光明山”注册商标的深圳爱帝宫母婴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广告推广,严重侵犯了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起诉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83060元。
原告方表示,原告投资经营管理的光明山月子中心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母婴看护企业,自建联排别墅作为经营场所,在北京仅此一家。然而自去年6月起接单量骤然减少,后通过偶然机会发现,在百度上搜索“光明山”或者“光明山月子中心”关键词,都会出现“爱帝宫”且客服电话也是爱帝宫公司的。据了解,原告方也将爱帝宫公司告上了法庭。
百度称已尽到审查责任
百度公司则否认侵犯商标权。“将光明山月子中心中的光明山去除,随便加一个词,出现的仍然是爱帝宫,说明搜索结果是月子中心关键词自然搜索得出,而不是光明山的关键词。”百度公司代理人举例说,随意在百度音乐上找一些歌曲名称,比如输入“一路上有你月子中心”,会出现爱帝宫公司网页。再换一首歌,仍出现该页面,这说明该网站排名靠前的原因是使用了“月子中心”关键词。
百度公司还否认其是推广信息的经营者和发布者,称关键词和广告创意都是爱帝宫公司提交,公司只提供技术服务,其没有能力以及手段辨别商标的权属。接到诉状后,百度公司立即对可能搜索出这个结果的关键词都进行屏蔽,已尽到义务。
同时,百度公司与所有的推广客户签署合同时会反复提醒,提交关键词不能侵权,也告知所有客户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通过相应渠道投诉。百度公司尽到了所有的注意义务,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双方均需要补充证据
对于百度公司的辩解,原告则认为,百度公司与用户签署协议让用户对广告负责,“确保不违法、不侵权”,不能排除百度作为经营者发布者的审查责任。“百度提供的是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付费推广有审查责任,不能只认钱不认法。其应当设置专门的审查人员,不能推卸责任。”
但百度公司表示,目前注册商标有几百万甚至更多,百度公司根本不知道注册的商标都是谁的,也无法进行核对。此外,任何一个商标都可能是通用词汇,可能是企业字号,商标之间可能有授权。如果商标注册了也不一定其他人就不可以用,因为商标都有严格的类别限制。“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义务,只能就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敏感词汇进行过滤。”代理人表示,百度公司的过滤系统无法做到精确屏蔽,所以采取了事先提醒和事后救济的方式。
鉴于双方均需要补充证据,法官宣布休庭,择期继续审理。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