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六千余税收违法案件上“黑”榜
前三季六千余税收违法案件上“黑”榜
2018-10-22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蔡岩红
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至9月,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6170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比重最高,达4196件,占比达68%;三季度新增公布“黑名单”案件3389件,较上一季度增长131%。上“黑”榜企业受多部门联合惩戒尝到“痛”。
购买与实际业务不符发票属虚开
大连市某从事零部件生产销售的企业,2014至2015年间故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这一违法行为被大连市开发区税务部门检查发现,除补税60余万元外,还被罚款60余万元,并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原来前几年,王某在生意场上认识了一个“朋友”。一来二去熟了之后,这位“朋友”神神秘秘地对王某暗示,自己这里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金额和内容可以完全按照客户要求来开,只收5%的“点钱”(手续费)。王某心里盘算着,自己的生意这几年越做越大,利润也水涨船高,买点发票,多抵扣点税款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经不住诱惑,从朋友那里多次购买了发票。王某起初还有些担心害怕,后来逐渐尝到了少缴税款的甜头,也就安慰自己,觉得自己只是购买发票而已,又不是对外虚开发票,问题不大。然而终于有一天东窗事发,“朋友”对外虚开发票的行为被发现,税务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王某这个购票人。王某这才知道,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更让王某吃惊的是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公司被“信用大连”网站公示为联合惩戒对象后,企业订单量下降了一半,出口业务更是大幅萎缩。一家外资企业进行招标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就直接取消了公司的参与资格。海关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财政局原计划安排给公司的资金支持也取消了,递交给工商部门的驰名著名商标申请被否决,连参评行业内的优秀企业都被取消了资格。目前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降到了D级,税务机关对其出口退税从严审核。
企业环保失信痛失税收优惠
甘肃省建材公司是本省生产水泥的重点企业、生产新型建材的明星企业,也是全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之一。然而,公司却因一次环保失信,遭遇了跨部门的联合惩戒。
2017年4月,该公司因对其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5.1万元的行政罚款。对一家注册资本和年销售额双过亿的企业来说,这笔罚款无疑是“毛毛雨”,于是,该公司快速缴纳了罚款,以为此事就此过去。
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超乎该公司的预料:
在2017年全省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嘉峪关市税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逐户核实,发现该公司已被环保处罚但仍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遂决定对该公司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已退还的税款予以追征,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017年8月17日,在税务部门完整的证据链条和充分的法律依据面前,该公司接受了税务处理,按期补缴了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已退还的增值税579.08万元,缴纳了滞纳金12.58万元,且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赖税不缴损害声誉丢诚信受联惩
王某的房地产公司是一家设在广西某县的民营企业。乘着中越边境贸易快速发展的东风,公司快速发家,获利不少。然而,被利益冲昏头脑的王某却打起偷漏税的小算盘。公司的异常纳税情况很快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2016年5月,广西南宁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开展了税务稽查,其违法事实很快水落石出。该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被处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58万多元、罚款71万多元的处理处罚。然而,接到处理处罚决定的王某却对此不以为然,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缴纳税款。
为了营造资金困难的假象,王某火速将公司经营的部分收入转移到名下的另一家桂林的公司,企图“瞒天过海”。然而,王某的行为却逃不过税务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2016年10月下旬,王某迎来了税务稽查人员的约谈。王某被告之,倘若继续拒缴税款,其公司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也将被直接降为D级,同时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但王某依旧心存侥幸,不按要求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及罚款。2016年11月下旬,王某公司因为违法情节严重被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久后其名下的桂林公司在竞标桂林市区一块商住地时,被国土部门现场取消竞标资格,正在审批的一笔贷款被银行暂时冻结。
在税务部门组织的一次企业座谈会上,王某主动现身说法,悔恨曾经的自己:“削尖脑袋想钻法律空子,不仅付出更大的代价,还损害声誉丢了诚信,太不值当!”
“讲情面”贪小利虚开发票吞苦果
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S电子有限公司正在策划开展一场大型促销活动,由于留存的发票不足,该公司的财务人员来到税务部门领购发票,税务部门却意外的拒绝了他的领购申请。经询问,林某才得知,由于其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领购发票的数量和金额受到了限制,纳税信用等级还被调整为“D级”。
原来,早在2015年,S电子有限公司的长期客户蔡某找到了林某,表示想采购电子产品。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蔡某向林某要求,将开出的发票中列明的购货方改为蔡某指定单位。想到这是一笔近千万的大生意,林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2016年10月,在一次税务部门的检查过程中,S电子有限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被查实。林某承认了有关违法事实,并缴清了税款和罚款。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林某却没想到由于虚开发票,公司已被纳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受到了联合惩戒,不仅每月发票领用受到限额限量,在银行贷款和政府采购投标等方面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银行还将其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从30%调整为50%,这样的结果让林某后悔莫及。
林某坦言,公司虚开的这95张发票并没有收取“手续费”,只是因为“中间人”蔡某是其长期客户,出于稳定客源和“情面上”的考虑,才应蔡某的要求虚开了这些发票,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得不偿失。因“讲情面”和贪小利而虚开发票的林某,最终不得不吞下了联合惩戒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