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闹法院被判一年
女子大闹法院被判一年
2018-10-31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admin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有着多次前科的女子杨某在法院立案大厅内对法警谩骂殴打,后将法院门前的监控探头砸坏,并将悬挂于法院申诉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的铭牌取下,用铁管锤砸。近日,朝阳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42岁的杨某是外地来京人员,大专文化,曾因扰乱单位办公秩序、扰乱派出所办公秩序、寻衅滋事以及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行为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判刑。经审理查明,杨某于去年9月11日,在朝阳区小红门乡某法院立案庭服务中心内,拒不服从司法警察指挥,辱骂并先后殴打法警王某等四人,造成上述司法警察受伤。
杨某在被司法警察带出某法院立案庭服务中心后,又将某法院门前两个监控探头砸坏,并将悬挂于法院大厅的法院申诉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铭牌取下后,用铁管锤砸并长时间谩骂。当日,杨某在现场被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杨某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杨某对于指控事实予以供认。其辩护人认为,杨某的犯罪行为暴力程度及主观恶性较低,到案后能够配合调查,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