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女童被侵害!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
又有女童被侵害!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
2019-07-08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建议书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自从一号检察建议发出,最高检党组在系统内外、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从最高检党组到第九检察厅,从省级检察院到县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究竟落实得如何,成为沉甸甸的牵挂。
首席大检察官现场督导落实
7月3日至4日,在河北调研期间,张军特意安排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3人直接来到基层,与基层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长共商未成年人保护,聚焦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中的问题。石家庄市新华区区委书记刘建芳、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力、团区委书记陈燕、区教育局局长张辉、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党总支书记代焕萍、石家庄市天苑小学校长孙喜凤先后发言。
“请大家主要谈存在什么问题、难题。哪些需要上级机关解决,哪些需要检察机关解决,都可以提出来,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落实到位。”张军在开场白中提示大家,在听取汇报时也不时插话询问存在的问题。就一些具体问题,张军现场督落实。
“学校领导要注意观察有特殊表现的孩子,尤其是父母不在身边的住校生。包括学生小饭桌,是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代焕萍说。
“对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保护,实践中要落实到综合保护,绝不仅仅是防性侵,尤其要更加关心有特殊情况的孩子。学生小饭桌在卫生、安全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在肯定了代焕萍的想法后,张军话锋一转,问区委书记刘建芳。得知目前尚缺乏统一监管,张军建议,要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小饭桌从业人员、卫生要有基本的标准要求,应当有管理有检查。就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开展公益诉讼。
“学生宿舍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张军问教育局长张辉。
“我们现在是不定期检查。”张辉介绍。张军指出,一定要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督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学校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要落实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张军在讲话中指出,家庭保护不仅仅是家长的事,更要落实在学校、邻里、社区、同学家长中,因为他们是最了解孩子家庭情况的。学校保护重在老师、校园、周边。对学校周边危害孩子健康的违法情形要明察暗访,加强治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学校保护责任的落实,可不能因为部署了、有规定,就以为这便落实了、可以一劳永逸了。社会保护的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具体执行在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司法保护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该严惩的绝不能放纵,该宽的一定要落实好特殊政策,同时作好专门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张军着重强调,检察机关对每一个个案都要考虑社会背景,深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不能落实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在回程的车上,调研组一行还在继续议论如何抓落实。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说,河北省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他将建议分管副省长检查校园、宿舍的安全管理。“你可以会同一块去检查嘛!”张军说。丁顺生当即表示届时会一起去督促落实。张军指出,省检察院要参与督导检查,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向最高检报告。
一号检察建议缘起:未成年人保护形势严峻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张军检察长列席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的一起抗诉案件,就发生在河北石家庄。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方多次对多名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强奸。此外,被告人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10岁至11岁的女童。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被告人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案件改判后,张军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这一要求,检察官对该案“解剖麻雀”,并认真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历经三月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最高检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为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最高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印发建议时,要求各地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区、市)领导,并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
这样的努力,对应的是未成年人保护严峻的现实。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检在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时透露一组数据: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从中可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多发趋势,形势不容乐观。
抓落实必须持续发力,用踏石留印的劲头盯
检察建议发出易,工作落实不容易。
今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或者单独派员赴四川、河北、江西、上海、江苏、福建、甘肃、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研督导。
通过督导和其他不同渠道,检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包括一些检察人员,对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停留在面上。一些地方学校领导、教师对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并不知晓,个别地方学校仍然存在着安全制度虚化甚至空白问题。
最高检在一次调研督导中发现,一所学校由男性宿管员管理女生宿舍;某地前不久甚至又发生了男性宿舍管理员猥亵女生的案件。最高检、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督促有关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追诉。
记者了解到,为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最高检建立了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明确监督方式方法和重点,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把监督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上级检察院主管部门、院领导在赴基层调研时,要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工作作为必选内容。同时,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也被作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的一项重要职责。最高检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情况,与教育部进一步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2018年以来,全国共发出关于校园安全建设的检察建议3472份。正如张军检察长在调研中所说:“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我们每年都要抓,持续不断抓下去。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要由人民群众来监督;我们的工作成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