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院大力深化改革抓铁有痕纵深推进
确保统一正确适用民法典,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废止116件、修改111件……2020年岁末,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人民奉上一份新年“法治大礼包”,制定与民法典配套的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司法为民步履不停,改革举措次第推出。
回顾过去的一年,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29项改革任务中,22项已经完成,其余各项均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中,70%已全面推开。
破难题、补短板、涉险滩。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直面问题,向改革要动力,向制度要能力,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改革实现新的突破性进展,在艰巨考验中交出合格答卷。
全力服务大局
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金融审判专业化探索迈出扎实一步。
2020年12月31日,全国第四家知识产权法院——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办公,海南成为全国第四个拥有专门知识产权法院的省份。
布局落子,一家家专门法院的设立勾勒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方向和实现路径,一份份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形塑着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氛围。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过去一年来,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考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市场主体、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7个方面,提出31条落实举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持续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重点指标。
——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签署《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开通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推动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步入优化完善新阶段。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中院“应试尽试”,试点个人破产制度。
——围绕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长江三角洲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系列工作意见,支持相关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服务功能区建设司法政策体系日益健全。
一系列配套文件相继发布,一系列深层次改革加快推进,为法治中国长远发展夯基筑台、立柱架梁。
以人民为中心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汹涌而至,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挑战。
最高法因时而动,迅速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这既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在线诉讼的“动员令”,也是法院审理模式转型升级的“前进号”。
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全在线、无纸化、零距离”要求,打造诉讼服务中心3.0版,深度运用“移动微法院”,全面推行在线诉讼——全年在线立案715.9万件,在线调解385.4万次,在线开庭85.6万场,电子送达2088.3万次,网上司法拍卖84.18余万件,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人民法院改革进程中的点点滴滴,投射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也彰显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鲜明底色。
为凝聚抗“疫”复产磅礴力量,最高法就涉疫情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等方面出台5个指导意见,下发4个通知,指导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着眼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最高法大力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印发30多份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全国200多家法院先后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最高法在15个省份、20座城市的305家法院推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印发两批试点常见问题回答口径,制定试点诉讼文书样式,及时明确规则、纠正偏差、形成指引。一年多来,试点法院程序效能得到充分释放,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精准,真正做到“简案快审,简程序不减权利;繁案精审,加资源不加时间”。
强化监督制约
2020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文书总量超过1亿篇,距离2013年7月1日网站开通仅仅7年2个月。
数字的背后是“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实际举措,是对“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坚定决心,更是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扎实步伐。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加快健全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完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与法定审判组织办案责任制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愈行愈近。
“四类案件”如何识别监管、专业化审判组织如何随机分案、内设机构改革后怎样组建团队、院庭长怎样常态化办案、如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抓手,通过督察问效和总结评估,及时寻找“疏漏”、发现“短板”,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加务实管用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体系,日渐成形。
上海、吉林、广东广州等地法院将审判权责清单内嵌入办案系统,实现清单权重化、标准化、信息化;全国法院均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铁规禁令生威发力;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辽宁、山西、云南依法追究26名法官的违法审判责任。构建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新机制新格局,走深走实。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以优异司法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2020年
全国各级法院在线立案715.9万件
在线调解385.4万次
在线开庭85.6万次
电子送达2088.3万次